国电投临清51.87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
信息来源:党群工作部 时间:2024-07-22

一、工程概况

1)项目名称:国电投临清51.87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。

2)建设单位:国电投信和(山东)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。

3)建设性质:新建。

4)建设地点: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。

5)生产规模:项目建成后装机容量为518.75MW

6)发电工艺:风机叶片在风力带动下将风能转变为机械能,在齿轮箱和发电机作用下机械能转变为电能。风机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,每台风机接一台箱式变压器,通过集电线路汇流后送到升压站配电装置,再经过主变升压,以架空线路送出。

7)占地面积:总占地面积87300m2,其中升压站占地面积45143.1平方米,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。占地均为永久占地,占地类型为农用地。

8)项目投资:项目总投资319431万元

二、项目污染产生情况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

1、废气

项目运营期,不涉及废气的产生与排放。

2、废水

项目运营期,不涉及废水的产生与排放。

3、固体废物

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、废变压器油,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,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。

4、噪声

项目选择低噪声风机设备,合理布局,采用隔声和吸声材料,定期检修等。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,满足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中2类区标准。

5、生态环境

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,采用叶片警示色等防范措施,风电机组叶片进行亚光处理,设立爱护鸟类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,严禁偷猎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,对周边居民进行生态保护教育,采取适当的奖惩制度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,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。
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

1、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;

2、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,可达标排放;

3、本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工艺合理,已将产生的污染物总量大幅度削减,排放量较小;

4、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。

四、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

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国电投信和(山东)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阅报告简本。如需进一步索取补充信息,通过电话或者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。
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
此次公示主要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、地表水、地下水、噪声及环境风险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,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,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建设地点。

六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国电投信和(山东)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
地址: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

 

联系人:刘亚超            电话:16665438695

邮箱:583396948@qq.com
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 

项目环评报告简本见附件1  

     国电投临清51.87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环评报告

 

 

 

 

   国电投信和(山东)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719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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